合辦機構 | ︰ | 羅氏慈善基金、教育局 (由羅氏慈善基金贊助) |
目標 | ︰ | (1) 嘉許於高中應用學習課程中學習態度正面和表現優秀的學生; (2) 提高社會人士對應用學習課程的發展及相關教學情況的認識和關注 |
提名對象 | ︰ | 修讀高中「應用學習課程」或「應用學習調適課程」的中五學生 |
具提名資格之人士 | ︰ | (1) 學校:校長、教師、社工;或 (2) 課程提供機構:應用學習統籌主任、課程導師 |
獎勵 | ︰ | 每位獲獎「獎學金」的學生將獲發獎學金港幣1,000元及獎狀,獲獎名額上限為500人 每位獲獎「特別嘉許」的學生將獲發獎學金港幣2,000元及嘉許狀,獲獎名額上限為50人 *為鼓勵學生分享個人的學習經歷和奮鬥故事,藉以勉勵身邊同學,並加強公眾對應用學習課程的認識,每位獲提名的學生將自動入選角逐「特別嘉許」獎,由督導小組挑選具啟發性及勉勵作用的學生故事,給予獎勵。基金將邀請部份獲「特別嘉許」的學生接受訪問,或於頒獎典禮上作分享 |
常見問題 | ︰ |